发文标题: 湖南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湘民发[2026]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2-3
实施时间: 2026-2-3
失效时间: 2031-2-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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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省份的工作要求,推动我省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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