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专用票证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民发[2012]9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2-4
实施时间: 2012-12-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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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非税缴款工作,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天津市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专用票证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民政局
  2012年12月4日
 
  天津市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专用票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天津市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专用票证》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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