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民发[2014]2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4-7-18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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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民政局、各市属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激发社会团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的精神,兹决定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市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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