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会[2026]19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3-18
实施时间: 2026-3-1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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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会计人员:
  为做好2026年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以下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分工
  我区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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