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管办发[2026]5号
发文部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6-3-3
实施时间: 2026-3-3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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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办公厅(室):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和《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管财〔2025〕231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级别和学分要求
  (一)培训对象。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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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