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资发[2026]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3-2
实施时间: 2026-3-2
失效时间: 2028-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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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调剂共享机制,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财政厅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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