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整适用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26]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3-18
实施时间: 2026-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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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玉林市财政局、粮食和储备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
  为贯彻《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兴业县储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绍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林市淇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容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飞翔粮油有限公司等5家储备商品单位纳入享受《公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名单;将广西北流正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享受《公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名单中删除(应急成品食用油代储合同到期,不再承担商品储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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