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人社规[202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11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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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税务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现将修订后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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