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股息红利相关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7-2
实施时间: 2025-7-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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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我公司购买了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可以免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我本人持有A股某公司的股票,今年该公司派发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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