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改社会[2026]2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6-2-12
实施时间: 2026-2-1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为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支持各地以城市为基本单元,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系统集成儿童友好政策措施,覆盖城乡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推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推动各地深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在政策协调、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等方面形成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