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发[2026]3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6-2-12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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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3元。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绍政发〔2024〕3号)同时废止。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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