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答[2026年2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3-16
实施时间: 2026-3-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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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政策类
 
  1.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税率为6%。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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