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2026]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6-2-28
实施时间: 2026-2-2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9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分工,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项明确重点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具体、可量化的工作进度及主要措施等,于2026年3月10日前上报省政府,并于3月底、6月底、9月底向省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季度进展情况,12月底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谋划,有力有效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对涉及省委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工作如期推进。省政府办公厅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