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60302-20260306]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3-10
实施时间: 2026-3-1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7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问:哪些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已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
  (三)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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