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甬政办发[2024]2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7-3
实施时间: 2024-8-3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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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力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产业优化升级
  1.强化“361”产业导向。支持培育数字产业、绿色石化、高端装备等3个万亿级产业集群,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现代健康等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及一批新兴未来产业群,重点支持一批重点细分行业集群和标志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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