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规[2026]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2-9
实施时间: 2026-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5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财政厅
  (此处盖章)
  2026年2月9日
&n......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