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江西省202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3-4
实施时间: 2026-3-3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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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赣财非税〔20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税〔2025〕2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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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网报)用户使用说明书.doc    
附件2.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