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收入准则实施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1-11-2
实施时间: 2021-11-2
法规类型: 问题解答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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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企业为了履行收入合同而从事的运输活动,如果该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损益时如何在利润表中列示?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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