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落实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申报管理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税办发[2026]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2-13
实施时间: 2026-2-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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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苏财税〔2025〕30号)有关规定,现将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具体申报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首次申报享受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提交相关资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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