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3-2
实施时间: 2026-2-2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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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和 《邮寄纳税申报办法》 (国税发 〔1997 〕 147号)规定,现就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服务(以下简称邮寄申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的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湖北省范围内,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及网站)或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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