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简化处理方法适用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2-5-27
实施时间: 2022-5-27
法规类型: 问题解答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问: 2019年1月1日,承租人甲企业与出租人乙企业签订一项租赁期为4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20年3月31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租金减让补充协议,将剩余租赁期内每季度租金减少10%,其他合同条款不变。该减让能否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的简化处理方法?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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