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2026]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 2026-2-9
实施时间: 2026-2-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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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政策效能,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综改资金)自2026年起由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共同管理。综改资金的政策内容、资金测算分配办法等总体保持稳定。现就《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81号)有关条款修订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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