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60224-20260228]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3-2
实施时间: 2026-3-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8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问:员工已离职,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维护离职人员信息时没有“正常”和“非正常”状态可选择,该如何处理?
  答: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优化了“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取消本地“人员状态”信息,所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现在没有“人员状态”模块。对于离职员工,扣缴单位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双击离职员工信息,通过【任职受雇从业信息】-【离职日期】,据实填报离职日期进行报送即可。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