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鲁发改成本[2020]79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6-16
实施时间: 2020-6-16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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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精神,更好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作用,有效有力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国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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