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实行政府全额补助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30
实施时间: 2025-12-3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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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残联、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
  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是特殊人群中的重点保障对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5〕6号)精神,切实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医疗负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个人缴费补助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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