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林草局《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25]1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8-29
实施时间: 2025-8-29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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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林业局,县市区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
  为规范湿地恢复费征收、使用及管理,加强湿地保护,现将《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15号,以下简称财税〔2024〕15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如下事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经依法批准占用我省重要湿地,且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占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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