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发[2026]51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6-2-24
实施时间: 2026-2-24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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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是指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之间开展的以人民币资金融通为核心的融入和融出业务,包括账户融资、债券回购以及其他存在实质债权债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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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参数初始值.pdf    
附件2 27家境内银行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