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资[2025]2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2-22
实施时间: 2026-1-1
失效时间: 2030-12-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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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单位:
  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7号)等规定,省财政厅修订完善了《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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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