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替代《纳税证明》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2-14
实施时间: 2026-3-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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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证明类凭证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于3月1日起,使用全国统一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替代《纳税证明》。届时《纳税证明》开具功能将停用,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具体式样及电子税务局开具指引请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式样
  附件2《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电子税务局开具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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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式样.doc    
附件2《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电子税务局开具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