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6-2-13
实施时间: 2026-3-1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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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相关会计人员:
  为规范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综合履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参照《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辽财会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印发《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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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doc    
附件2: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