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宁波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商务消费〔2025〕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27
实施时间: 2025-2-2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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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商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5〕2号)、《2025年宁波市加力扩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甬发改环资〔2025〕102号)相关要求,延续稳定推进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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