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商批发[2026]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1-17
实施时间: 2026-1-1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6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市)和沈抚示范区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部门:
  为做好2026年我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6〕467号)要求,现将《辽宁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辽宁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