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商流通字[2026]6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1-23
实施时间: 2026-1-2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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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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