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2-9
实施时间: 2026-2-10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做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落地工作,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