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场所及“零关税”进境商品监管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2-6
实施时间: 2026-2-6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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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场所及“零关税”进境商品监管暂行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场所及“零关税”进境商品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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