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风险警示通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2-5
实施时间: 2026-2-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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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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