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州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台政办发[2025]25号
发文部门: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25-11-28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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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7〕5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台州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市区城镇土地等级划分
  (一)椒江区、台州湾新区(椒江部分)城镇土地等级范围。
  一级土地范围:白云、葭沚、洪家、下陈等街道全域,海门、三甲、海虹等街道的G228国道以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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