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政办[2025]63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25-12-30
实施时间: 2026-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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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进一步规范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的收缴和使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2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耕地开垦费和补充耕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5〕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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