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3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6-2-5
实施时间: 2026-2-5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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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八届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刘小明
  2026年2月5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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