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6-1-30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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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衔接工作,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现将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
  (一) 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二)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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