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6-1-30
实施时间: 2026-1-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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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工作,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现将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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