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3.0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1-30
实施时间: 2026-1-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8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操作指南3.0

  目 录
  一、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与实名办税
  二、查询破产企业涉税信息
  三、办理纳税申报
  四、非正常户状态解除
  五、发票、税控设备挂失
  六、发票开具
  七、破产税费政策
  八、重整企业纳税缴费信用修复
  九、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十、清算期间企业所得税处理
  十一、税(费)入库
  十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