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部分口岸出境免税店到期后继续设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税[2026]2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1-19
实施时间: 2026-1-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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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珲春市、长白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局,珲春市、长白县隶属海关,珲春市、长白县税务局:
  根据《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9〕15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长春海关和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免税店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26〕2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珲春市、长白县口岸出境免税店到期后继续设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期时间
  经梳理确认,2026年,珲春市口岸出境免税店将于1月31日到期,长白县口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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