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业务咨询沟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5]1509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5-12-31
实施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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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债券融资审核业务咨询沟通工作,畅通业务沟通渠道,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业务咨询沟通》。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业务咨询沟通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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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业务咨询沟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