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1-27
实施时间: 2026-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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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25年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37号联合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就执行《目录(2025年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2月1日起,对属于《目录(2025年版)》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下同),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以下统称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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