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见
发文文号: 陕财办会[2012]2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4-16
实施时间: 2012-4-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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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银监分局: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微型企业参照执行),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规范小微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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