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2-11-15
实施时间: 2022-11-15
法规类型: 政府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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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某科学事业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国家科技专项项目,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收到相关部门(非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项目经费,其中部分经费需转拨给其他单位,该单位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23号),如果其他单位属于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中明确注明的合作单位,牵头单位收到付款方拨付的款项时,在财务会计下,按照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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