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2-25
实施时间: 2025-12-25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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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会计人员:
  为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3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4〕14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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