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规发[2023]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27
实施时间: 2023-12-27
失效时间: 2028-12-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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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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