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6]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6-1-9
实施时间: 2026-2-10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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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深圳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国发〔2023〕12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以下称河套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河套深圳园区实施特定封闭管理的海关监管区域(以下称海关监管区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为“一线”。
  (一)登记注册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海关监管区域内从事科研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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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科研货物清单.pdf